| 2007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 |
| 2007-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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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该项目的实施得到教育部、财政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几年来,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项目进展顺利,已有800余名在外优秀留学人员获奖。该奖项已成为中国政府关爱自费留学生的知名品牌。 2007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07年10月15日--11月30日期间(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请材料邮寄一式3份到驻芬兰使馆教育组,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自费奖学金申请材料”字样。 有关申请的说明通知、实施细则、注意事项、申请指南和申请表格下载等内容,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看详细内容。 有关奖学金评审的进一步信息,教育处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请大家经常登陆本网站进行跟踪查询。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Education Section Chinese Embassy in Finland Kuusiniementie 14 A 00340 Helsinki 中国驻芬兰大使馆教育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