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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11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1-08-12

各地学生会负责人、留学人员专业协会和在芬博士留学生:

 

 

        日前,我组接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通知,开始申请和评选“2011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工作。为做好2011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和评选工作,结合过去几年的经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提高认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和评选工作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广大留学人员的重视和支持,是对广大出国留学生学业成就的一种评价和认可,有很强的荣誉感。请各地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和留学人员专业协会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帮助各地候选博士研究生了解有关信息和情况,并应通过各种形式对这项工作广为宣传;

 

二、明确要求,熟悉程序。评选需要熟悉以下文件,可以从留学基金委或教育组网站下载:

--附件《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指南》.doc

--附件《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申请表》(2011年).doc

--附件《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doc

 

 

三、申报及时,材料明确。驻芬兰使馆教育组收取申请材料的截至日期是20111030,请申请人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自费奖学金申请材料”字样;随后将组织专家初审并进行公示;最后将人选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四、申请材料《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申请表》(2011年)一式三份的邮寄地址:

Education Section

Chinese Embassy in Finland

Kuusiniementie 14 A, 00340 Helsinki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联系教育组或直接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

 

特此通知。

 

中国驻芬兰大使馆教育组

20118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芬兰使馆教育组
Education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Finland
Kuusiniementie 14A , 00340 Helsiinki Finland